稳健发展众筹,拓展创业创新融资

2015-10-23 10:37

 
        众筹在带来拓宽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分散融资风险、加强市场化运营机制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挑战,亟待实践中解决。
  众筹是一种新兴的筹集资金方式,被视为具有创新与发展潜力的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之一。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众筹促融资,发展实物、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对拓宽金融体系服务创业创新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众筹快速发展,其蕴含的市场价值、融资价值和营销价值得以体现。只是,在带来拓宽个人和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利于分散融资风险、加强市场化运营机制等正面效应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挑战。比如,股权众筹突破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业务模式不成熟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投资者教育与实践经验相对匮乏等,都需要在实践中解决。
   《指导意见》针对众筹提出了“稳健发展众筹,拓展创业创新融资”的总体方向和目标,还根据不同众筹类型及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实际情况,选取了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三类典型模式,提出了适当的推进策略。
  积极开展实物众筹。相比股权众筹、网络借贷,实物众筹的发展较为成熟。规范的实物众筹业务发展模式和及时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已逐步建立,发展趋于稳健。《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鼓励其发展,更好地发挥实物众筹资金筹集、创意展示、价值发现、检验市场接受度等功能,帮助创新创业企业融资,为企业带来发展初期所急需的外部资源,弥补技术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促进创意创新产品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稳步推进股权众筹。目前,股权众筹还存在较多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比如,法律法规方面的立、改、废、释等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通过试点示范方式,稳步推进股权众筹发展,引导企业加快完善运营机制。这既是针对现实情况提出的相对稳妥的推进方式,也体现出政府在创新业态监管理念上包容发展的态度以及防范风险、管控风险的整体思路。同时,也更有利于企业在试点范围内积极创新,丰富多层次资本融资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规范发展网络借贷。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微企业贷款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网络借贷具有贷款额度小、期限灵活、无需抵押担保等特点,开辟了解决个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新路径,行业因此获得了巨大增长空间。比如,网信理财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三农”借贷服务,将普惠金融带到全国各地县、乡、镇、村,覆盖了传统金融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通过互联网实现了生产者和资金需求的对接。但是,网络借贷目前还存在诸多风险与隐忧,关门跑路现象接连出现、自融自贷资金池等问题屡禁不止,都亟须进一步规范。《指导意见》提出,要继续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也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降低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规范发展。
  目前,国家对于众筹领域的发展与创新秉持鼓励和包容的态度。可以预见,在《指导意见》的指引和规范下,众筹将在探索中不断前行,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点燃大众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激情。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经所 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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