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新要求!关联交易、现金交易、净利下滑设立“红线”

2018-06-11 09:46

21世纪经济报道称,监管层在近期和券商的沟通中将此前遇到的诸多问题细化成了若干审核要求,有针对性地设定了若干项审核红线,并已反馈至各家中介机构。
 
新明确的IPO审核红线包括:
 
1. 关联交易占比超过30%;
 
2. 现金交易超过10%
 
3. 第三方收款超过5%;
 
4. 财务调整超过20%;
 
5.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报表差异超过20%;
 
6. 净利润下滑超过30%或者连续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21世纪经济的该篇报道亦获得资深投行人士@投行泰山的转载: 
 
 
 
一位华南地区资深保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监管层设定的审核红线更像是对于目前IPO审核过程中的优化,很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被发审委所重点关注的,此次用清晰的标准进行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中介机构的工作。”
 
此番“红线”再度来袭,不禁让人想起21世纪经济报道和多位业内人士今年3月20日“曝出”的“三年扣非后净利润需超1亿元”的IPO审核红线,当时的说法是“不满足条件的企业,要么撤回,要么接受检查”:
 
1. IPO在审的,三年净利润合计没有一个亿的,且最后一年不足5000万的,撤回申请或者接受现场检查;
 
2. IPO新申报的,主板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创业板不低于5000万元。
 
今年5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对此公开表示:“我会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企业进行审核,审核政策始终没有变化。”
 
 
证监会虽然做了“辟谣”,但并无法改变一波撤回潮因此而生的事实。
 
在4月2日到4月13日短短12天时间里,有43家IPO企业撤回申请材料,而这一数字在随后一个月里只有16家。从去年年底开始,证监会一直在努力疏通IPO的“堰塞湖”。截至2018年5月31日,证监会受理首发正常待审企业272家,而在去年年底,正常待审企业数量高达411家。
 
这次被报道的多条新设“红线”,会是同样的节奏吗?
 
除在IPO审核前端设置红线外,在“独角兽”的主场之夜,监管层也“悄悄”给普通企业和券商在IPO“后端”上了一道锁。
 
昨夜证监会连发9文公布CDR细则,“独角兽”回归进入倒计时,符合条件的企业今日起即可递送CDR发行申请。
 
有不少人忽略的是,在修订主板和创业板首发办法时,监管层均增加了一条针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规定:
 
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 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尚未盈利的试点企业除外。
  
 
显然,“尚未盈利的试点企业除外”是针对“独角兽”而设,其回归的财务条件中包括市值、估值、营收等指标,但并无净利润要求。
 
“前端”挑选项目需采用更加严格的要求,“后端”企业上市后若当年亏损,则随时“饭碗”不保,以后做业务要更加谨慎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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